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区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内供销发〔2020〕70号

 

 

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满洲里市供销合作社,区社直属各单位、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区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28日

 

全区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供销合字〔2020〕12号)和深化综合改革暨培育壮大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结合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现就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基层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和发挥社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打造为农为牧综合服务平台和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系统基层基础全面夯实,社有企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农牧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成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

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全系统基层社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在实现乡镇苏木全覆盖的基础上,向规模较大的行政嘎查村延伸,发展村级基层社200个,农牧民社员超过14万人(户);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8000个,建成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660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为农牧服务功能更完备。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牧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牧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650万亩以上;建成农牧业生产服务中心200个、庄稼医院520个;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到13000个,规模服务优势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品牌广泛推广,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市场运作更有效。基本建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各级联合社治理效能更加高效,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

1.巩固基层社建设成果。继续实施“百县百社”振兴计划,创建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壮大基层社综合实力。巩固基层社恢复新建成果,做好后续管理,确保立得住、可持续、能发展。继续开展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改造经营设备,盘活闲置资产,拓展经营服务功能,激发发展活力。落实“三会”制度,完善基层社治理机制,大力推广基层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三社融合”发展模式,广泛吸收农牧民入社入股,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增强合作经济属性。推进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对接,带动小农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牧户成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加强与村两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合作,组建村级基层社,率先将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为村级基层社。

2.规范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系统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建立对农牧民让利返利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战略,参与地区公共品牌建设,注册和保护自有商标,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增加品牌含金量。构建农畜产品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提升产品的诚信度和附加值,促进产销对接。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打造一批经营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运营管理好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推出规范发展样板。

3.扩大城乡综合服务社覆盖面。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打造星级综合服务社。通过共享品牌、业务联结、连锁经营等方式,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商超进行联合合作,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树立供销合作社良好的服务形象,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实现互利共赢。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较大苏木乡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利用综合服务社场地,提供生活消费、农资购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服务等多样化服务,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

4.发挥旗县级联合社的统筹作用。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强化组织领导、行业指导、资产监管、制度管理、服务基层等功能,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采取自建、参股、业务联结等方式,整合县域为农牧服务资源,指导和服务基层组织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网点,在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中提升工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建立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为当地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代理记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项目申报等服务。探索组建旗县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旗县级供销社以“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方式进行运营。积极推进百强县级社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入选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百强县级供销合作社。

(二)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为农牧服务实力

1.深入实施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各盟市、旗县联合社要统筹社有资源,加快创建旗县运营中心、苏木乡镇惠农服务平台、嘎查村为农牧服务站的县域惠农服务网络。依托盟市、旗县社有龙头企业,联合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做实县级运营中心服务功能,为惠农综合服务网络提供服务支撑。依托有条件的基层社组建为农牧服务中心,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农机服务队等生产服务平台;在粮食和鲜活农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嘎查村级为农牧服务站建设,搭建苏木乡镇为农牧服务平台与小农牧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惠牧服务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解决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创建一批生产服务型基层社和农牧民合作社,推动社有企业开展托管服务,发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打造现代农牧业服务骨干力量。

2.广泛开展为农牧生产生活服务。大力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围绕优势产业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及牧草种植销售、牲畜配种、防疫、放牧、育肥等牧业生产服务。加大绿色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带动小农户获得更多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依托基层社、综合服务社提供日用消费品销售、家电维修、话费充值、生活服务缴费、快递收发等生活服务。有条件的基层社要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养老幼教、文化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服务,打造以供销文化为主题的新型基层社,收集供销合作社的“老物件”,筹办供销合作社博物馆、文化展馆,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宣传合作社文化,提升供销合作社的影响力。

3.探索发展合作金融服务。开展“银社”合作,落实供销合作社与农业银行、国开行、邮储银行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双方优势,争取银行机构在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农资储备、农机服务、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提供低息贷款。在“社员制、封闭制,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报酬”的原则下,规范发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通过调剂合作社社员内部资金余缺,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要合理提取公积金和风险金,严格控制风险。因地制宜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党建引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带动农牧民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

4.巩固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基层组织与京东、淘宝、供销e家等平台合作,建设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农牧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加快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链物流、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推进农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一站式”服务。顺应平台经济、直播经济潮流,利用直播平台开展营销活动,扩大知名度,增加稳定客户,推广销售优质农资和农畜产品,实现线上订单、线下配送、送货到户。加快构建完善日用消费品旗县、乡镇苏木、嘎查村三级配送体系,鼓励发展“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基层社+综合服务社”流通服务模式,将基层组织纳入物流配送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推进连锁、物流配送、快递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牧区延伸,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防范非法冒用,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引导社有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规范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做好品牌运营和维护。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筑牢“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条件的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承接当地政府再生资源市场、垃圾回收处理厂建设,在基层组织网点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工作,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服务。大力推进“扶贫832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农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帮助农牧民增产增收,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城市居民中打响“放心供销”服务品牌。

(三)完善双线运行机制,推动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1.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社有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持续深化社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依规选任社有企业各类管理人员,推行内部竞聘上岗和考核评价监督等制度,强化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导向作用;不断完善社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逐步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深入推进社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向联动、收入能增能减机制。大力推进以业绩为导向的全员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2.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各级联合社要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整合重组,采取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将优质资源向骨干企业和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企业集中,培育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合作,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重点围绕农资农技(土地托管)、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冷链物流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引领建立行业、区域性产业联盟,集聚优势资源,扩大服务规模。推进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股权和业务联结,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推进开放办企,吸纳具有影响力和良好成长性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类型社会企业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对没有产权联系但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的社会企业,要签署开放办社协议或合作服务协议,按照规定程序入社。对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和关系政府宏观调控的农资和重要农畜产品骨干企业、有特殊监管要求的企业、公益性较强的企业,要保持社有资本控股地位,确保为农牧服务方向和公共利益。

3.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作用,以党建促社建,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各级联合社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牧服务方向,加快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全面预算、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确保全系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快推进盟市、旗县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建设,指导督促盟市、旗县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优化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要从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决战决胜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大局的高度,全力抓好培育壮大工程的组织实施。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下级社和基层社制度,深入开展调研,精准指导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盟市供销合作社要落实本地区工程实施的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资源整合;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要落实培育壮大基层组织体系第一责任,用好基层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基层社共建项目、共享网络、共谋发展。

(二)分步推进实施。2020年9月上旬,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制定本系统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将三年的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各旗县供销合作社,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全面展开培育壮大工程建设。2021年下半年,区社将通过交流检查等方式总结全区系统经验做法,推动培育壮大工程深入实施。2022年年底前,各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要开展自查评估,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整改,并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区社;区社将对各盟市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三)争取政策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牧业农村牧区改革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合作发展基金,提取社有资本收益,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寻求社会支持,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牧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国家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供销合作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资金和信贷支持,承接面向农村牧区的公共服务。

(四)加强人才支撑。推行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社开展定点帮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基层发展。创造条件鼓励村“两委”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担任基层社主任,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牧区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组织工作,用好“三支一扶”政策。工作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发现人才、用心培养人才、大胆使用人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

(五)强化督导宣传。区社将把培育壮大工程列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各盟市社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每季度向区社报告一次工程进展情况。区社将盟市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综合业绩考核,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盟市社要积极上报本系统培育壮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区社将深入总结,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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