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商品供应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立足系统自身实际,发挥独特流通优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应、稳价格、惠民生各项工作,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保障。
    二、工作依据
    《乌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处置工作方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宾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董俊峰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丽娟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朱海君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杨灵君  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黄  挺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副科长
            刘  军  市供销社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王  革  市盐业公司总经理
            杨学文  市土产公司执行董事
            张埃奇  市二奇果蔬公司总经理
            马凌霄  市城中供销合作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丽娟兼任,副主任由朱海君、黄挺兼任,负责系统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保障和防控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保障食盐安全供应
    1.市盐业公司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供销社的指导下,加强对储备食盐的库存管理,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尽快与吉兰泰盐化公司、雅布赖盐化公司等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确保全市食盐需求。
    2.市盐业公司按照食盐供应紧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和上级要求,及时关注全市食盐市场供需变化,采集市场信息,监控市场动态,加强人员和车辆组织,合理分配食盐资源,确定供应投放重点,保证市场食盐供应。
    3.市盐业公司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出现社会谣传和消费者恐慌心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盐业市场监管,及时举报囤积居奇、哄抬盐价、以次充好、制假售假、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食盐市场秩序。
(牵头领导:李宾、董俊峰、张丽娟;责任部门:市盐业公司、办公室、经济发展科)
    (二)做好果蔬供应工作
    1.加强商品货源储备。各蔬菜直销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新合冷链仓储中心及自有储藏、保鲜设施,通过“南菜北运”和自行采购,加大蔬菜、水果采购、储备力度,通过拓宽货源渠道,有效保障直销店在疫情防控时期的正常供应。在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全市34家直销店做到持续营业,以方便广大市民消费。
    2.保障商品平价供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直销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稳价责任,对21种居民基本消费蔬菜品种以成本价进行销售,保证直销店果蔬售价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0%,体现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公益属性,为稳定果蔬市场价格发挥作用。
    3.强化经营场所管理。直销店、配送中心等经营场所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控,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减少疫病传播风险。严格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
(牵头领导:李宾、董俊峰、张丽娟;责任部门:市二奇公司、城中供销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
    五、工作要求
    系统各企业、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决服从应急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应急响应和协同配合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盐业公司、二奇公司、城中供销社要将每日商品库存、销售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报送市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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