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并及时销假;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外出告知登记,按时返岗。
第二条 保持良好秩序。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保持办公室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有序,节约资源、爱护公物;公示、承诺和格言警句规范醒目,无脱落、破损。不在禁烟的办公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
第三条 营造和谐环境。把诚信作为立身之本、修身之要、做事之准;互相尊重,团结友爱,真诚待人,互帮互助,严于律己,助人为乐,不打听、传播他人隐私,不私下指责、批评他人,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四条 说话讲究礼节。提倡说普通话,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态度诚恳亲切,措词谦逊文雅。不随便答复表态,无把握的事不随意允诺。与人交谈多倾听,不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或随意打断对方谈话。
第五条 注重着装仪表。仪表整洁美观,着装整洁得体,不穿汗衫、吊带衫、超短裙、紧身裤、拖鞋。注重清洁卫生,经常梳理头发,修剪指甲,清洁口腔;男同志不留胡须、长发,不剃光头,不佩戴手链等饰物;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发饰,不涂染指甲,不佩戴夸张饰物,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六条 举止端庄得体。精神饱满、站姿挺拔、坐姿文雅、行姿稳重;公共场合不斜、靠、躺、卧,乘坐电梯应谦让,先进往里,保持安静。参加会议、学习、讲座等活动,应提前或准时入场,有序入座,不随意进出;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主动关闭或调置为静音,不随意接打电话;不私下交头接耳。
第七条 服务热情周到。对上门办事人员,一视同仁,热情大方。语气热情、亲切,不急躁、生硬、轻慢。杜绝服务忌语,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应礼貌拒绝。
第八条 规范办公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办理工作事项;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按规定处理公务,一般不越级请示、越级处理;职权范围的急办事项及时履行程序,非职责范围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不拖延耽搁,不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能办的事马上办,能当日办的事当日办,限时办结的事提前办。
第九条 坚持首问负责。对职责范围内事项,认真接待处理,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求必应;对无法办理的事情,要耐心解答;属于其他科室或二级单位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帮助联系;对非职责范围内事项,应将来访者领到办事地点,确因工作脱不开身,须指明应去场所。
第十条 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对机要文件、资料和领导批示,按规定及时登记、处理和保管;随同领导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出行。驾车或骑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严禁无证及酒后驾车。乘坐公交工具时应以长者为尊、妇孺为重,排队上车,顺序下车,主动让座。
第十二条 弘扬家庭美德。家庭中应以孝为先、以爱为本、以情为重。家庭成员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礼相待;科学教育子女,注意方式方法;多做换位思考,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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