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5月 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78年,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由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实体经济和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三类主体构成。全系统共有区级供销合作社3个,基层供销合作社织5个。市供销合作社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8家社属企业: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土产有限责任公司、市新合仓储配送有限责任公司、市新汇果蔬有限公司。
 2017年以来,乌海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我市城乡融合先行区的发展要求,按照“发展、为农、合作、敬业、团队、规范”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通过健全系统组织体系,创新社有企业经济体系,构建农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系统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健康、科学、快速发展。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合作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对全市供销系统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3.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开拓农区市场,组织、协调和管理农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4.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5.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
 6.承担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品、防灾救灾物资等商品储备供应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海市供销合作社预算只包括市本级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人员基本情况,实有编制9人,实有在职9人,离岗5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乌海市供销合作社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市供销社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系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2.承担市供销社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领导批办事项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协助领导负责系统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
 5.协助领导协调与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供销社及社属企业的工作关系。
 6.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管理和保密工作,管理市供销社印章;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协同有关科室负责市人大、政协转交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系统内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及市供销社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录用和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系统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干部人事、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工作。
 10.负责系统维稳、普法、老干部等工作。
 11.协同有关科室负责机关各项经费支出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行政经费核算和使用监督工作。
 12.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等事务管理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国总社有关财会、审计、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适应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要求的财务、会计、审计等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推动全系统财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系统财会、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系统会计报表汇总、财务分析工作,向市供销社领导和自治区供销社提供系统及社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和分析资料;承担系统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系统经济运行的定期分析工作。
 4.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市供销社对社有资产运营、投资收益、企业管理重大问题和经营突发事件的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系统有关国家和自治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划拨、使用、监管及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自治区供销社和财政部门对“新网工程”项目企业专项资金审计,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
 6.负责指导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营工作,对系统由政策性扶持资金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市供销社有资产运营战略规划、社有资产运营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供销社系统实际的社有资产运营监管模式。
 8.负责制定社属企业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价工作。
 9.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指导科职责:
 1.负责对系统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具体组织指导三区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乡村综合服务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工作。
 2.负责制定系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系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验收及考评工作;做好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系统的农牧业综合开发、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的申报、审核、立项、报批及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系统“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材料组织工作。
 4.负责系统有关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
 5.负责系统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及社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相关政策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工作。
 6.按自治区供销社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负责系统基层组织业务统计工作。
 7.负责系统先进基层组织建设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推广工作。
 8.负责系统企业、基层组织品牌建设指导工作,协助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和商品品牌参加驰名商标认定及相关品牌评价活动。
 9.负责指导系统合作社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推广使用和规范管理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系统的综合改革措施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系统体制改革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任务。
 2.负责系统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专项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系统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储备与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系统项目储备库体系。
 4.负责指导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市系统重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论证工作。
 5.负责系统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食盐、边销茶、烟花爆竹、防灾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经营的业务指导、政策协调和储备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指导系统社有企业改革、拓展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研究和规范系统社有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推进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负责指导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
 8.协调相关部门,负责蔬菜直销工作。
 9.负责系统企业、基层组织社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以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10.负责系统土地资源的清理、确权、登记、建档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作。
 11.承担系统各类商品推荐会和展示展销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2.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9.89万元,下降26%,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均移交市社保局发放,故预算减少。
支出预算232.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9.89万元,下降26%,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均移交市社保局发放,故预算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0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9万元,占比94%;项目支出14万元,占比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2.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9.1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岗人员工资,日常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0.4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1.09万元,下降0.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2%。减少主要是根据市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08万元,下降4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万元,下降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08万元,下降43%,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万元,下降43%。减少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66万元及印刷费0.7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71万元、培训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48万元、福利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5万元。
 2019年,我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6万元,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业务需求增加项目业务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共事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正常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及外事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要求,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戈戈        联系电话:0473-399876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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