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开拓农区市场,组织、协调和管理农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品、防灾救灾物资等商品储备供应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机关共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9人是参照公务员,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有12人,其中:处级及处级以上待遇的有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311.98万元,收入决算数为508.85万元,较预算增加19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2.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17万元,增加原因为由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盐业改革补贴,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由我单位决算代编。
支出预算数为311.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9.37万元,较预算增加19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2.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17万元,增加原因为由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盐业改革补贴,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由我单位决算代编。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8.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08.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09.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1.79万元,增长46.6%;支出增加163.48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由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盐业改革补贴,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由我单位决算代编。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8.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9万元,占54.81%;项目支出230.17万元,占45.19%。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8.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09.37 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1.79万元,增长46.6%;支出增加163.48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由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盐业改革补贴,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由我单位决算代编。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9万元,占54.81%;项目支出230.17万元,占45.19%。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经费减少;公用经费23.73万元,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减少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5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占98.05%;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9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平时维护保养。车均运维费1.51万元,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4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前来考察调研。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3万元,执行度达105%,比2017年减少9.63万元,降低28.87%。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较2017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核减车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公共事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正常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及外事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要求,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戈戈     联系电话:0473-399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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