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供销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开拓农区市场,组织、协调和管理农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农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品、防灾救灾物资等商品储备供应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员分为在职人员,离岗人员,退休人员,在职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非在职人员为事业编制,年初在职9人,离岗5人,退休人员12人,共26人。期间调出在职2人,年末在职7人,非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2人,共2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232.09万元,收入决算数为573.04万元,较预算增加34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0.38万元,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70万食盐仓储中心建设,185万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95.38万元,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支出预算数为232.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3.04万元,较预算增加34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0.38万元,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70万食盐仓储中心建设,185万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95.38万元,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73.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73.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73.0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2.68万元,增长12.30%;支出总计增加62.68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04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6万元,占38.90%;项目支出350.38万元,占61.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3.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73.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3.02万元,增长12.40%;支出增加63.02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6万元,占38.90%;项目支出350.38万元,占61.1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42万元、津贴补贴63.49万元、绩效工资1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67万元、职业年金费用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7.54万元、住房公积金1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万元,较上年减少7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经费减少;公用经费3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5万元、印刷费1.47万元、咨询费0.0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2.4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7.94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6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67.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87.5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控接待范围和接待程序,例行勤俭节约。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占92.40%;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6.7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平时维护保养,车均运维费0.97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前来考察调研。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前来考察调研次数增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要求,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90万元,增长58.60%。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因为我单位下属单位盐业公司追加食盐仓储中心建设资金,盐业体质改革补贴资金,三家蔬菜直销店追加维修补贴资金,均由我单位带编做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公共事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正常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及外事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73-3998768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