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政策综述(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作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供销 浏览次数:

现将2023年11月1日至30日公布施行的政策法规综述如下:

一、人社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通知》(人社部发〔2023〕44号)决定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并明确7项重点举措:一是拓展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组建区域间劳务协作联盟,培育推介一批劳务品牌,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务输出。二是大力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按照“升级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探索推广“企业+”“联合体+”等模式。三是全力挖潜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用好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平台载体,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四是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科学设定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五是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力度。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针对性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六是积极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优先为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七是坚持抓好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易地搬迁安置区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组织就业服务示范活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

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通知》(银发〔2023〕233号)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通知》明确,在总量上,要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在结构上,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三、财政部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

《意见》(财会〔2023〕26号)以加强代理记账工作闭环管理为出发点,围绕“牢基础、强监管、促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多条具体举措。一是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强化代理记账管理有关要求,优化行政监管方式,细化违法违规情形,明确处理处罚标准。二是制定实施行业执业规范。制定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聚焦代理记账业务的主要工作流程与质量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执业规范性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建设行业标准信息库,实现分析预警功能,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四是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行业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和信用情况。制定实施行业信用评级评价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鼓励地方基于代理记账服务,探索打造涵盖财税咨询、商事登记、金融服务等业务在内的全流程一体化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落实。六是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代理记账行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注重加强对行业协会负责人、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培训。七是强化政策引导。引导和鼓励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引入代理记账服务,发挥代理记账机构在规范村级会计核算、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入代理记账服务,提高会计管理能力与水平。

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基本原则。规定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二是优化企业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管理职责。明晰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管理职责。三是完善企业名称组成要素规则和申报规范。明晰企业名称中文字使用、组成要素及排列顺序,行政区划名称表述、字号表述要求,以及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用语、组织形式用语方式等规范要求。规定企业名称冠以“中国”等字词的,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四是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效能。列举企业名称禁止申报和使用的情形,推动解决傍央企国企名称等问题,加大对不法代理机构恶意申报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五是健全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对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级别管辖、流程时限、争议调解等作出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六是加强登记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和行纪衔接。《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相关新的规定适用于《实施办法》施行后的新设或者变更名称的企业。

五、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出台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的基本原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复核和申诉等作出规定。修订重点包括:一是明确了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人员范围。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适用《政务处分法》规定的6种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事业单位中其他人员适用《处分规定》,沿用执行4种处分种类(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二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职业道德和违反社会公德等七个方面行为给予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明确了相应的适用处分种类,体现了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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