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7月1日至31日公布施行的法规和政策综述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31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指出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在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
二、国务院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7月3日,国务院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762号令),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突出对关键主体的监管要求。加强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明确法定职责和禁止性行为,强化高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按照规定接受合规和专业能力培训;私募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全面规范资金募集和备案要求。坚守“非公开”“合格投资者”的募集业务活动底线。明确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备案。三是规范投资业务活动。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范围和负面清单,同时为私募基金产品有序创新预留了空间。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监测机制,加强全流程监管。四是明确市场化退出机制。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相关情形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登记并予以公示;私募基金无法正常运作、终止的,由专业机构行使更换私募基金管理人、修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组织基金清算等职权。五是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标《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规避登记备案义务、挪用侵占基金财产、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打击力度。
此外,针对创业投资基金,《条例》明确对其实施分类监管,并为其设置专章。在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合同策略等方面明确其应当符合的条件,并加强监管政策和发展政策的协同配合。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国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6个方面、20条政策举措。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提出:一是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二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行集约化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件箱。三是推动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引导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开设专馆专区专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品顺畅销售。
四、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联合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
《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明确将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纳入保障民生、应急保供体系,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纳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微利、公益性业态给予房租减免、资金补贴等支持。鼓励探索社区基金模式,规范运营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按相关规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
五、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
《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6号)就继续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关事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提升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功能和服务能力,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向农村延伸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农产品上行和生鲜消费品下行的双向冷链物流新通道。二是培育一批农产品产地流通主体。推进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利用冷链设施网络和销售渠道优势,通过组织化、集约化、标准化冷链流通,增强农产品集散能力、品控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是创新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运营模式。依托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鼓励运营主体与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合作联营、成网配套,集中解决用地用电、设施配套、高效运营等问题;加强产地到销地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供应链组织能力,推广产地直供直销流通模式,促进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开展净菜、预制菜加工,为餐饮企业、学校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
《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8号)提出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做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现代物流设施等各类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引导加大融资支持。在支持重点中指出,一是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加传统优势产区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整县推进实施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装备,有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支持建设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畅通衔接转运通道,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
六、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农办市〔2023〕6号)确定将于2023年8月—2024年12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893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考名单中包括总社主管的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食用菌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中国棉花协会等6家单位。《通知》明确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10项任务: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培育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服务一批促进经济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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