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2024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方案》(内供销监发〔2024〕5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监事会工作要点》(内供销监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保障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市社监事会印发《2024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监事会于8月14日召开2024年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市社监事会主任李艳荣主持,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方式、具体安排、结果运用等相关事宜,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市社相关科室、社有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社有企业要深刻认识到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报告要客观如实反映被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三是广泛听取意见。要把调查研究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晰工作重点,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提高反映社情民意和建言献策水平。四是做好立卷归档。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监事会办公室及各科室、各社有企业配合。并在档案规范完善后移交市社监事会办公室,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会上,各科室和社属企业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会全力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以监督检查为契机,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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