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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开展 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作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供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19日,市供销社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新合公司工作人员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一是紧盯重要节点,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清廉节俭过节。二是统筹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单位要履职尽责立足实际,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乌海新篇章的安排部署,坚定做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七个摒弃”各项工作,切实把牢正确方向、把住根本遵循、把握发展形势,做好统筹安排。三是坚持纠树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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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党组书记、主任胡应龙强调市社全体干部在春节期间一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增强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要强化廉洁意识。要坚持廉洁自律,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良好形象,以身作则,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常思贪图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把好节日“廉洁关”、绷紧“廉洁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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